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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浪县扶贫办原会计魏某挪用公款50万被判刑

    信息发布者:王宗智
    2016-11-27 14:05:54   转载

    挪用公款50万为妻子增加注册资金

      古浪县扶贫办原会计魏某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古浪县扶贫办原会计魏某,为了给其妻经营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与古浪县黄羊川镇政府出纳蒲某共谋,将蒲某保管的移民资金50万元挪用用于营利活动。3月13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魏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查,魏某在任该单位会计期间,为了给其妻经营的古浪中天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于2012年5月8日通过电话向蒲某提出借款50万元。蒲某当即答应借款并告知魏某所借款系其管理的移民建房自筹资金,只能短期使用。魏某称只用一两天,并将其在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开户账号用手机短信发给蒲某。魏某当日收到蒲某通过古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羊川信用社户名为蒲某的账户内转入50万元公款后,即日将该款转入古浪中天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同月11日,甘肃东方民富会计事务所向古浪中天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后,魏某通过转账方式分四次将所借款50万元转入蒲某原账户内。

      2013年6月1日,魏某就其挪用公款事实向古浪县纪委如实作了陈述。二审法院认为,魏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挪用的是移民公款,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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